|
1、在都市先锋购物,单次购物超过100元人民币,每100元人民币积1分;
2、积分可以在购物时随时使用,实际应付商品总金额即您所购商品总金额(不含配送费)减去您已使用的积分。
3、积分1分可在都市先锋购物时作为1元人民币使用;
4、包装费、配送费不计入积分;
5、结帐时已使用的积分不再重复计算积分;
6、都市先锋已收回货款,你的定单状态为“交易完成”时方可计算积分;
7、积分开始计算日期从2004年8月6日起,此日期前消费金额仅作为评定会员级别的依据,并不计算积分;
8、积分(1积分=1元)将自动加入到你在都市先锋的帐户余额里;
|
|
| |
|
|